各县市区财政局、档案局,市直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),规范我市会计档案整理,统一会计档案案卷格式,现将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档案局关于印发〈安徽省会计档案整理要求及案卷格式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7〕309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一并贯彻执行。
宣城市财政局
宣城市档案局
2017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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